一鑒定為I級房目前可安全使用
今年9月5日,萬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住建局)會同教育局、安監局、房管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相關人員,對振華學校進行實地調查發現,該校一棟650㎡的二層教學樓建于2007年3月,沒有報批手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學生宿舍是萬寧某實業公司廠房改造而成,改造時沒有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次日,住建局向振華學校下文,責令該校聘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教學樓及學生宿舍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振華學校于9月15日,委托海南省人民法院2011-2012年度司法委托*一指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廣州仲恒房屋安全鑒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簡稱仲恒鑒定公司),對該校的教學樓及1號、5號宿舍樓進行“房屋結構可靠性檢測鑒定”,鑒定結論為上述房屋的可靠性等級評定為I級,目前可安全使用,建議對教學樓南外加樓梯護欄開裂處加固維修。
另一鑒定為Csu級危房隱患嚴重建議拆除
然而到了10月12日,萬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安委辦)又委托海南匯國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對振華學校主要校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振華學校主要校舍包括教學樓、學生宿舍1、學生宿舍2、綜合辦公室等建筑物,分別于2003-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均無地質、設計以及施工等技術資料。教學樓、綜合辦公室、學生宿舍2安全性評價為Csu級,存在較嚴重的安全隱患。
11月2日,海口瓊山建筑設計院對上述3棟校舍做出安全鑒定結果,認為3棟校舍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適修性差,屬于危險房屋,建議拆除。
校方:質疑危房的鑒定結果
萬寧振華學校負責人王剛飛認為,仲恒鑒定公司作為海南省人民法院2011-2012年度司法委托*一指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其鑒定結果具有*威性,而安委辦委托的“鑒定機構”,只是一家“檢測公司”,王剛飛對其是否具有鑒定資格表示懷疑。而且其短短2頁紙的檢測說明含糊不清,缺乏有效數據支持,他對安監部門采信該“檢測公司”如此簡單的“鑒定結果”,而將*威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置之不理表示不服與質疑。{{page}}
王剛飛稱,如果校舍的確存在安全隱患,他愿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整改。但是主管部門如草率地將該校校舍定為危房予以拆除,受傷害的不僅是該校600余名師生,而是剛剛起步的萬寧民辦教育。
安監局稱正研究如何處理
同一教學樓為何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鑒定結果?究竟哪個結果真實有效?11月8日,安委會向教育局下發“學校建筑設施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明確指出振華學校校舍屬于危險房屋,建議拆除,要求教育局對此作出處理。
對此,記者采訪了萬寧市安監局副局長紀明江。他否認了要立即拆除該校校舍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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