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網站的答案:商標是將某商品或服務標明是某具體個人或企業所生產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顯著標志。商標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當時工匠們將其簽字或“標記”印制在其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隨著歲月遷流,這些標記演變成為今天的商標注冊和保護制度。這一制度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購買某產品或服務,因為由產品或服務上特有的商標所標示的該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和質量符合他們的需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年修正),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主要特征
1.商標是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務。
2.商標是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 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商標的構成是一種藝術創造。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和聲音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志。
4.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便于消費者識別。所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注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6.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的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