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工廠搬遷設備出口備案需要準備的資料:  
1、申請人、收貨人、發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擬出口舊機電產品清單(名稱、編碼、數量、規格型號、產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舊狀態、價格、用途等)蓋公章一式兩份。  
3、工廠搬遷設備彩色照片。  
4、出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電子版)  
A、裝運前預檢驗  
裝運前預檢驗設備包括:  
(一)涉及人身健康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的大型二手設備;  
(二)經國家貿易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特殊需要的出口舊機電產品。  
(三)8年以前(含8年)制造的機電產品。  
裝運前預檢驗內容包括:  
(一)檢驗貨物是否與國家審批項目相符;  
(二)核查貨物數量、規格、新舊、殘損情況是否與合同、裝箱單所列相符;  
(三)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項目做出初步評價。  
B、新舊機電設備出口備案需遞交的資料  
出口舊機電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自合同或者協議生效之日起,進 口舊機電產品到貨90日前,向國家質檢總局或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申請人應當填寫(《出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說明備案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產地、制造日期、用途等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人、收貨人、發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合同或有約束力的協議;  
(三)國家允許出口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裝運前預檢驗申請書;  
(五)擬出口舊機電產品清單(包括:名稱、編碼、數量、規格型號、產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舊狀態、價格、用途)。  
(六)其他有關資料。  
C、實驗儀器到貨檢驗內容  
(一)開箱檢驗包括核對舊機電產品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新舊情況和包裝情況;  
(二)安全項目檢驗按照國家有關機電產品電氣安全和機械安全的強制性標準實施檢驗,檢查機件安全狀況是否良好、操作功能是否正常、電氣系統是否靈敏可靠、防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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