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地表標志樁的意義
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18條規定,管道埋設應當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線設置管道標志樁。管道標志以及管道標志樁毀損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企業應當及時修復或更新。
從架設在空間的高壓電力線路、鋪設在地面上建筑物到地下地鐵施工、采礦、爆破以及土地的耕作挖掘動土范圍,國家法規、行業法規、地方政府的條例,都有針對高壓管道、易燃易爆管道一定距離范圍的位置不準動土或者占壓的規定。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國民經濟發展速度突飛猛進,城市建設變化翻天覆地,作為國民經濟五大運輸部門之一的管道運輸,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輸送石油、天然氣、化學危險品的管道,一旦發生泄漏,不但會造成輸送介質的直接損失,還會造成污染環境,甚至引發爆炸危及管道周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從而引起經濟索賠等間接費用。
隨著商品房價格的上升,土地價格也隨之上升,有限的土地資源與人口的增長以及人們對物質文化生活日益增長的需求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近期安裝的管道都沒有永久性的征用土地。因此管道業主日常管理發生的檢測踩踏與管道周圍地表土地承包經營者種植作物以及因腐蝕泄漏需開挖修補而動土等事件引發的經濟索賠更加突出。
非金屬管道不導電不導磁,用電磁法的儀器進行管道位置、走向、深度探測難以奏效,工程物探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單位長度檢測價格比金屬管道貴很多。
管道運輸企業無權要求所有與管道有關的企業、個人都購買貴重儀器在施工前進行管道位置、走向、深度的探查,請第三方探查單位長度的價格也比較貴,因此管道業主標注準管道的具體位置,減少購買高檔貴重專業檢測設備來探測管道就顯得尤其重要。
筆者曾在工程檢測中遇到某燃氣公司人員誤將其他公司的管道認為是自己公司的管道,將地表標志物標注在其他公司的管道上方,而使自己公司的管道被附近沿線居民施工建筑時將燃氣管道圍在圍墻內與房屋下,總長度達400米。為后來的管道巡線管理造成障礙,給管道的安全運營留下隱患。
燃氣公司與綠化部門雖然同屬市政領導,各方也都存在一定的經濟利益,在某市的人行道綠化壇的一棵樹下的管道上檢測到一處防腐層中等破損點,建議開挖修補,結果得來的消息是開挖此破損點除土地規劃部們要收取動土費外,僅此綠化樹就要賠償一萬元(剛栽下的小樹)燃氣公司只好放棄開挖,采用陰極保護方法防止此破損點處管道的進一步腐蝕。
綜上所述,將管道位置探測準確,提高管道地表標志 管道標志樁的精度,是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安全、環保的要求,是提高管道運輸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要求。正確的地表標志方法,可以減少管道管理過程中探測管道的次數,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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