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標組織機構
評標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采購人依法組建,評標工作由評委會負責,并邀請有關監督部門對評標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依法組建。由評委推舉產生評委會主任一名,主持評標工作,評委主任與其他成員具有同等表決權。評委會向采購人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委會實行主動回避制度。
二、評標原則及評標方法
1、評標工作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投標文件及招標文件是評標工作的首要依據,投標文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3、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
4、在評標過程中,可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或補正,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5、中標單位必須是具備投標資格,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文件能*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獲得*高評分的投標人。
6、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以其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該投標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
7、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價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三、評標程序
1、評標準備
評標委員會成員簽署“承諾書”,閱讀招標文件,了解本次招標的范圍和需求,熟悉評標辦法。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式
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評標辦法和標準規定的“資格審查評審合格標準”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合格投標人。只有全部滿足下列評審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否則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入下一程序的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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