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商品陳列
一、商品陳列的概念:
商品陳列指的是商品在貨位、貨架和柜臺內的擺放、排列等。
二、商品陳列的作用:
有效的商品陳列可以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欲,從而促使其采取購買行動。
三、商品陳列原則:
1、顯而易見的原則:
賣場內所有商品都必須讓顧客看清楚,并讓其作出購買與否的判斷。要做到商品陳列使顧客顯而易見,要做到:*一,商品要正面對顧客,特別是商品的價格標簽要正面面向顧客,POP吊牌制作清楚,擺放準確;第二,每一種商品不能被其他商品擋住視線;第三,貨架下面不易看清的陳列商品,可以向后傾斜式陳列,方便顧客觀看。
2、易拿易放的原則(伸手可取原則):
商品陳列必須使顧客自由方便地拿到手,不能將帶有蓋子的箱子陳列在貨架上,因為顧客要打開箱子才能拿到放在里面的商品,這樣十分不便,另外對一些挑選性強、又易臟手的商品如分割的鮮肉、鮮魚等,應有一個簡單的包裝或配有簡單的拿取工具,方便顧客挑選。最重要的是還要注意商品陳列的高度。 在陳列商品時,與上隔板之間應留有3—5厘米的空隙(商品的頂部與商品上方層板的距離為二指),讓顧客的手容易進入,并方便放回原處。
3、滿陳列原則(貨架滿放原則)
貨架上的商品必須要經常、充分地放滿陳列,給顧客一個商品豐富的好感覺,從而吸引顧客購買,同時減少內倉庫存,加速商品周轉。
4、先進先出原則:
當商品*一次在貨架上陳列后,隨著商品不斷地被銷售出去,就要進行商品的補充陳列,補充陳列的商品要依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來進行。
陳列方法: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來,然后放入補充的新商品,再在該商品前面陳列原有的商品。此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顧客買到商品的新鮮性。
5、關聯陳列原則
將同類別關聯性商品或不同分類但有互補作用的商品陳列在一起,以方便顧客購買。注意,對關聯性商品,應陳列在通道的兩側,或陳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側的不同組貨架上,而不應陳列在同一組雙面貨架的兩側。
同時在功能或使用方法上,具有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相互依靠的商品群,集中陳列在同一銷售區域,使顧客在購物時產生聯想,引起沖動。例如:碗、碟子與筷子、湯勺陳列在一起。抽油煙機與爐具陳列在一起,鞋子與鞋油、鞋刷陳列在一起等。
6、同類商品縱向陳列(同類商品垂直陳列)原則:
同類的商品要垂直陳列,避免橫式陳列。因為,一是同類商品如果是橫式陳列,顧客在挑選同類商品的不同品種時會感到不方便,因為人的視線上下移動方便,而橫向陳列移動其方便程度要較前者差,體現商品的豐富感,會起到很好的促銷效果;二是同類商品垂直陳列會使得同類商品平均享受到貨架上各個段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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