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國家發改委批準“售后服務評價體系”正式立項,2006年,商務部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標準《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標準,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我國的*一部關于商品售后服務水平的評價標準自此開始發生作用。2009年12月,《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進入國家標準起草階段。目前,這項標準已重新完善、充實以及多次召開專家座談會反饋修改意見,今年6月前,我們會形成送審稿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頒布。
服務業主要是以服務為主要方式的業態,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三產業。我國把服務業分為兩類,一類是生產性服務業,包括金融、現代物流、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等;另一類是生活性服務業,主要包含教育、旅游、商貿服務業、家庭服務業等。所謂的“服務業認證”其實是通過多種認證形式對服務業態里的組織進行認證,這種認證范圍非常廣,包括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而“服務認證”則是針對服務業態里的服務特征進行的認證,兩者在認證對象上有質的區別。比方說某些服務業企業為了順應市場形勢,通常會申請多種管理體系認證,例如有些飯店申請了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雖然都屬于認證,但并不是針對服務特性,而是針對服務業企業自身的內部管理、內部特性。可當前很多機構為了保證認證數量,增加認證的兼容性,直接在管理體系的基礎上稍作更改便搖身變為服務認證,致使很多人誤以為服務認證就是管理體系認證。
a)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術方面,以及營銷、顧客溝通方面,人員素質方面等;組織應有年度或定期的培訓計劃,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確保服務人員的能力和素質滿足要求。
b)本條專門提出了對服務文化方面的要求。服務文化培訓指組織在內部對服務理念的宣貫,對企業文化中有關服務的價值觀的宣貫,商品或服務的優勢、特性的自我宣貫,以及商品或服務所傳遞給顧客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優勢、感覺優勢相關的內容。(有關服務文化見5.1.7.3)
c)組織應對服務人員進行評優,包括技術等級、能力等方面的評價,并對服務能力優異者采取獎勵政策和職務晉升。員工關懷包括物質獎勵、榮譽褒獎、組織活動等形式。
《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國家標準編號為:GB/T?27922-2011。標準的核心內容是“5?評價指標”和“6?評價方法”兩部分。“5?評價指標”部分主要是規定了用于商品售后服務評價的指標及其含義,具體分為三大類:針對售后服務體系的評價指標、針對商品服務的評價指標和針對顧客服務的評價指標。其中,針對售后服務體系的指標,強調企業在售后服務的組織、管理、資源等基礎條件方面所做出的努力;針對商品服務的指標,強調對企業在圍繞“商品”所開展的有關服務活動和服務行為的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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