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KC標準
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1、2017年1月開始, 體積能量密度低于400Wh/L的產品也歸為認證對象。
2、可攜帶產品細分:使用在移動產品里面的電池也屬于認證對象。
3、需要構造檢查及品質文書,航空運輸測試報告。
4、舊版標準K62133在2015年08月廢除,已經頒發的K62133證書從發證日起五年有效,有效期過后需根據新標準KC62133申請KC認證,安全基準改訂后生產的產品需符合改訂后的安全基準。
5、基于K62133安全基準發行的電芯報告在申請KC62133時視為無效(也就是舊版本的電芯測試報告都是無效的)。
由于認證范圍的變更,電池的KC mark 要求也做出了相應的變動,相關變化如下表:
按照KC舊法規,只有韓國廠家或是當地代理商才可以申請電池KC認證,因此韓國以外的廠家必須要由韓國當地代理商來申請電池產品KC mark。而KC新法規,針對國外廠家,可以有以下兩種方式申請KC認證:
1.用國外廠家申請人( 公司) 名義來申請KC安規認證( 持證者為國外廠家):
KC安規證書依照工廠來發證,一家工廠只能列在一張證書中。如果超過一家的工廠需要申請KC認證,則第二家以上的工廠會被視為新案件,需要重新測試與頒發新證書。再者,如果工廠名稱變更,也會被視為新案進行,安排測試。一張KC證書能夠同時讓多家當地代理商使用(并不需要一家當地代理商頒發一張證書)。
2.用當地代理商申請人( 公司) 名義來申請KC 安規認證( 持證者為當地代理商):
KC安規證書依照當地代理商發證;一張證書上只能列舉一家當代地理商。如果客戶要在證書上放上超過一家當地代理商時,則第二家以上的當地代理商會被視為變更案件,無須測試,但必須提供一套樣品做審核,發行新的證書。如果工廠名稱變更或是新增工廠,就算持證者沒有變更(當地代理商),都會被視為新案進行,安排測試。
另外,需要留意的是,電池KC認證可以接受CB報告和證書,可用CB報告及證書轉證,僅需要進行一些額外的評估。因此建議廣大的制造商可通過申請CB來轉KC認證,這樣可以在申請CB后方便的去轉包括韓國在內各國認證。
目前電池廠商已可以按照新標準KC62133申請KC認證,對于KC 62133,電池的測試費用及周期都較舊版有所不同,zrlk提醒廣大客戶注意KC認證變更,以免耽誤認證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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