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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檢測認證,LFGB檢測
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測試
2005年起,歐盟*新頒布針對與食品接觸物質的指令1935/2004/EC。該指令是一項關于與食品接觸或間接接觸的材料和電器的規定,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強制執行。該法規規定食品接觸材料必須安全以及其轉移至食品的成分,在量方面不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并且不能改變食品組成或破壞食品的口味和氣味。
2002/72/EC 該指示適用于與食物接觸的任何塑膠物料,如碗、杯子、罐子、飲水機及飯盒等物品,對塑膠可被提取的物質的移動作出了規定。一般地,下列4種食品刺激物的允許限度為10mg/dm2:
水提取物
3%醋酸提取物
10%(或15%)酒精提取物
蒸餾橄欖油提取物
測試方法:EN1186-1,EN1186-2,EN1186-3。
78/142/EEC:如果是聚氯乙烯除了2002/72/ec必須測試外增加測試項目:氯乙烯單體含量.測試方法:80/766/EEC
93/11/EEC:如果是人造橡膠或是橡膠奶嘴除了2002/72/ec必須測試外增加測試項目:N-亞硝胺, N-亞硝胺生成物. 測試方法:BS EN 12868:1999
93/10/EEC:如果是再生纖維素薄膜除了2002/72/ec必須測試外增加測試項目:
單乙二醇(MEG), 二乙二醇(DEG)等. 測試方法: BS EN 13130-7:2004
客戶如果想要檢測必須提供的資料為:
1:溫度檢測物品可能接觸到的*大溫度,檢測物品一般時候使用的溫度;
2:時間檢測物品在可能接觸*大溫度時保持的時間,檢測物品在一般時候的使用溫度;
3:接觸物如:檢測物品可能和水接觸,和酸接觸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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