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9日,ISO組織和IATF共同發布消息: IATF 16949:2016將取代當前的ISO/TS 16949:2009標準,規范汽車行業各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該標準將依據并參考*新版本的ISO質量管理體系標準ISO 9001:2015。正式標準預計將于今年10月正式發布。
同時,國際汽車工作小組(IATF)已發布*新轉換指導文件Transition Strategy: ISO/TS 16949 to IATF 16949 ,為相關各方(例如,已獲得認證和/或使用 ISO/ TS 16949 的組織、認證機構及審核員)提供指導,并取代 2016年4月在 IATF官方網站上所發布的轉換指導文件。現將《IATF 16949:2016 轉換指導文件》關鍵信息進行解讀,為順利過渡到新版標準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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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時間要求
自 2017年10月1日起,ISO/TS 16949:2009的審核(初次審核、監督審核、再認證審核或轉移審核)都將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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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情況不能直接轉換至 IATF 16949:2016
獲得 ISO/TS 16949:2009 認證的組織不能在以下情況下直接轉換至 IATF 16949:2016:
(1)轉移到 IATF新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轉移審核
(2)特殊審核或任何其他與現有 ISO/TS 16949:2009 審核周期節點不匹配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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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審核要求??
轉換審核需在 IATF 規則5.2 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同時,應與再認證審核一樣,是一次完整的系統審核,并遵循IATF 規則 6.8 所規定的所有要求。
審核計劃應符合 IATF 規則 5.7 規定的所有要求并滿足以下特定要求:
在轉換審核前需要進行非現場文檔審查。非現場文檔審查應至少包括對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文檔(例如,質量手冊與程序)的審查,并且包含遵循 IATF 16949 要求的相關證據。
如果組織并未提供以上所需信息,則審核計劃應包含至少 0.5 天額外審核時間,供審核員在一小時現場會議之前現場收集并審查遺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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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審核不合格管理
當認證機構在轉換審核中發現不符合項,組織與認證機構需遵循下列要求:
按照 IATF 規則 5.11 的規定,執行不合格管理流程。
按照 IATF 規則 8.1 c)和8.2的規定,啟動撤證流程。如果在轉換審核中發現嚴重的不符合項,應依據IATF規則8.3作出暫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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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 16949的初審
所有需要進行初審的組織都可在2017年10月1日前進行ISO/TS 16949的認證,但ISO/TS 16949的證書將在2018年9月14日失效。
自2017年10月1日起,組織只能進行IATF 16949標準的審核與認證。需要進行IATF 16949初審的組織在確定審核天數時,可根據以下情況酌情減少:
A、具備有效ISO 9001:2015認證的組織
B、具備有效VDA 6.1 和 ISO 9001 認證的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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