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ISO9001認證蘭州ISO9001認證白銀ISO9001認證天水ISO9001認證ISO9001:2008標準理解
1.2 應用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適用于各種類型、不同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
當本標準的任何要求因組織及產品的特點而不使用時,可以考慮對其進行刪減。
除非刪減僅限于本標準第7章中那些不影響組織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的能力或責任的要求,否則不能聲稱符合本標準。
主要內容及理解:
1.本標注適用于所有不同的組織。
2.根據組織和產品特點可考慮對標準進行刪減,但應注意以下情況:
a)刪減僅限第7章。
b)刪減后產品不影響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
c)有新品開發,老產品改進、系列產品擴大范圍不宜刪減7.3條款。、
d)委托設計,但產品質量主要靠本組織體現,則7.3條款不能全部刪減(但可考慮部分刪減),如:建筑、房屋開發、模具等。
e)純加工組織可刪減7.3條款。
f)無顧客財產(包括原輔材料、設備、工模具、圖紙、資料等)可刪減7.5.4條款。
g)產品不需要用監視和測量裝置來監控的可刪減7.6條款。
h)一般情況下服務業不宜刪減7.3和7.5.5條款。
7.3 設計和開發
7.3.1 設計和開發策劃
組織應對產品的設計和開發進行策劃和控制。
在進行設計和開發策劃時,組織應確定:
a)設計和開發階段;
b)適合于每個設計和開發階段的評審、驗證和確認活動;
c)設計和開發的職責和權限。
組織應對參與設計和開發的不同小組之間的接口進行管理,以確保有效的溝通,并明確職責分工。
隨設計和開發的進展,在適當時,策劃的輸出應予更新。
注:設計和開發的評審、驗證和確認具有不同的目的,根據產品和組織的具體情況,可以單獨或以任意組合的方式
7.3.2 設計和開發輸入
應確定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輸入,并保持記錄(見4.2.4)。這些輸入應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c)適用時,以前類似設計提供的信息;
d)設計和開發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應對這些輸入進行評審,以確保輸入是充分與適宜的。要求應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設計和開發輸出
7.3.4 設計和開發評審
7.3.5 設計和開發驗證
7.3.6 設計和開發確認
7.3.7 設計和開發更改的控制
7.5 生產和服務提供
7.5.4 顧客財產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貨組織使用的顧客財產。組織應識別、驗證、保護和維護供其使用或構成產品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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