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 18620325798 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審批條件外商獨資融資租賃注冊審批條件
一、法律依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外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實施細則》、《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5號)、《商務部關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審核管理部分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審批事項的通知》(商資函〔2009〕第2號)
二、申報條件
(一)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經營活動。
(二)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三)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四)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于3年的從業經驗
(五)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融資租賃業務
2、租賃業務
3、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4、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5、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6、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內容主要包括:投資方情況、項目概況、業務領域及主要客戶情況、項目可行性、市場分析、效益分析、項目計劃、結論等)
(三)合同、章程(外商獨資企業只報送章程)
(四)外方股東主體資格公證認證文件、資信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中方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資信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六)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七)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名單、委派書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證明、從業經驗(見附表)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名稱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賃”字樣)
(十)場地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十一)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
(十二)法律文件送達授權書;
(十三)區縣商務部門請示文件;
(十四)商務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四、審批程序
(一)投資者向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將初審意見及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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