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吊籃定義:根據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建筑物內在建的樓梯邊、陽臺邊,電梯井道、各類門窗洞口等處的作業,凡有2m及以上墜落距離的,均屬于高處作業;如基坑邊、池槽邊等處,即使人員在平地±0標點附近進行作業,只要有2m及以上的落差距離,同樣屬于高處作業。
墜落高度的基準面,即通過墜落時*低著落點的水平面。根據高處作業的這一定義,包含三個涵義,一是落差等于或大于2m的作業處;二是作業處有可能導致人員墜落的洞、孔、坑、溝、井、槽及側邊等;三是落差起點定為2m,一般情況人員墜落會引起傷殘或死亡,必須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
根據高處作業吊籃標準的定義,無論作業位置在多層、高層或是平地,都有可能處于高處作業的場合。
型號 630
產品別名 電動吊籃
動力方式 電動機
重量 0.7(t)
功率 2*1.5(kw)
平臺高度 1(m)
工作高度 100(m)
水平延伸 6(M)
平臺承載 630(kg)
產品用途 高空外墻施工
網址:德州市大鼎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區于官屯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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