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建筑勞務員考證隨到隨報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清理規范職業資格證書的精神,滿足行業發展和企業的需求,確保證書頒發的規范和統一,決定自2009年9月10日起,將《全國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合格證書》,變更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證書樣式見附件)。由全國建設教育協會指定單位培訓考試,考試成績合格都由全國建設教育協會頒發證書。
施工員:《建筑力學》、《建筑材料》、《建筑結構》、《建筑施工技術》 質檢員:《質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術》 材料員:《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術》 安全員:《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技術》、《建筑企業經營管理》、《安全生產條例》 資料員:《建筑施工技術》《建筑工程竣工檔案目錄》《建筑工程檔案表》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 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
(2) 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
(3) 負責驗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4) 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5) 參與組織勞務人員培訓。
(6)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及參加社會保險等工作。
(7) 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8) 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9)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臺帳的建立。
(10) 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11) 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12) 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13) 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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