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大學學歷是國家承認的非國民教育系列,民辦高校的學歷證書照比公辦院校的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有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求職考試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
在全國范圍內用于個人求職應聘、單位內部考評、定崗、晉級、漲工資、各類職業資格的中、初級考試、繼續教育(如:研究生課程班)及出國公證等方面,社會上完全認可,具有同等效力。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辦大學發展迅速,民辦大學特色的教學方式及畢業生良好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越來越受用人單位的好評,民辦大學就業率超過相當部分的公辦大學。民辦大學的學費在7、8千甚至上萬每年,是公辦大學的幾倍,仍然有大量的家長送子女到民辦高校就讀,這些都足以說明民辦大學學歷的含金量。
民辦大學的學歷證書與公辦大學的學歷證書有什么區分:首先學歷證書一般分為取得國家頒發學歷資格的學校為學生頒發證書、還有國家學歷考試學校頒發證書,是由省級自考委和學校共同為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后還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學校位學生頒發的證書,這類學校頒發的證書是由省級自考委和主考學校頒發大專學歷或本科學歷。
民辦大學的形式:民辦大學的形式分為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高等教育學歷考試院校。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是指這類學校經國家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能直接頒發本校的高等大專學歷、本科學歷資格的民辦高等院校。招收部分計劃內專業學生,由學校所在的省市極招生部門統一錄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