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老舊居民樓垮塌事故頻發,這無疑是在民眾的不穩定情緒火上澆油。
專家指出,改革開放后,為了解決老百姓住的問題,很多地方確實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但建筑工程質量很難得到保證。如今,一些樓房 已經或即將進入“質量報復周期”,這是我們必須直面的一個問題。
雖然,去年住建部緊急在全國組織開展了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各地不少老舊樓房被評為C級或D級的危房。但對于這些排查出來的危房,目前還很難找到一 個妥當的解決辦法——面對危舊樓房處置這個“老大難”問題,當前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處置辦法。住戶與住戶、住戶與政府之間的利益很難平衡,因此往往耽 誤處置進程,無法有效規避事故風險。
此外,治理老舊危樓安全隱患存在“誰出錢”的問題。一般來說,發現隱患,有關部門可組織房屋產權人進行維修,或動用公共維修資金組織代修。但對于老舊危樓 的住戶而言,房屋維修資金不是一筆小數目,很多住戶負擔不起。而且不少老舊危樓都是集資房、房改房,住戶當年并未繳納維修資金。有些屬于村民自建房的老舊 危樓,沒有經過正規單位設計和施工,設計合理性和施工質量均難以保證。
一棟危樓的垮塌,會讓更多危樓進入視野,也揭示著治理的糾結。但糾結并不能解決問題。當務之急是要對老舊危樓開展全面普查和徹查的工作,建立房屋檔案數據 庫,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對于出現安全隱患的危樓,政府要早發現、早解決,*大限度減少或者避免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此前,各地著手排查老舊危樓,但接連發生的居民樓垮塌事故說明,有關部門提出的應對措施并沒有落實到位。這不只是工作的疏忽,更是缺乏對生命敬畏的安全意識使然,相關部門人員難辭其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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