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莊初級會計資格培訓班
(莘莊地鐵站北廣場錦江之星后)碧泉路36弄1號樓金霄大廈1303室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報名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和考試時間
(一)*一階段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9日10:00開始至11月23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8日10:00開始至11月30日24:00結束。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5月4日10:00至5月10日24:00間登錄上海財政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三)考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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