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介紹
物流師是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采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組織制訂的,并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頒布,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2006年面向全國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上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培訓、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證書核發”的原則。考試合格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證書全國通用。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報名)
1、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1)取得相關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員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2、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4、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 取得本物流師資格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物流師正規培訓達標準時數,并取得合格證書;
(2) 取得本物流師資格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相關專業大學碩士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 3 年以上;
一般參加培訓后均可報考助理物流師,非物流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且滿三年相關職業經驗或本科學歷滿一年相關職業經驗或有學士學位、經過培訓后可報考物流師,物流或相關專業畢業可不參加培訓。
(“本專業”指的是申報人員所持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所注明的專業名稱必須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方可視為相關專業:
1、所學專業為“電子商務”、“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工程”、“國際貿易”和其它專業(物流方向);
2、所學課程中必須有“物流”課程,并成績合格(需提供成績單)。
考試用書:助理物流師:《物流基礎》、《助理物流師培訓教程》。
物流師:《物流基礎》、《 物流師培訓教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