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認證CCC
隨著我國加入WTO,必須全面深入地融入世界經濟大循環中,各項與貿易有關的活動必須在WTO的原則下進行。中國的認證制度將有重大的變動,以適應WTO的要求。
2001年4月經國務院決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并,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并成立國家認證認可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由國家認監委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統一目錄;統一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標志;統一收費標準。“四個統一”是我國政府在入世談判中所做出的鄭重承諾,是我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組建后即著手完成的一項重要工作。
四個統一的原則建立了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縮寫"CCC"。
中國強制認證實施后,取代原來的"長城CCEE"和商檢的"CCIB"標志。
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實施。為保證新、舊制度順利過渡,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廢止。 列入*一批實施3C認證目錄內的有19類132種產品。
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國家定期發布《強制認證產品目錄》。 ●免辦CCC認證
但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又發布2002年第8號公告,規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
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
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
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3、根據外貿合同,專供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
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
5、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
對可免于辦理3C認證的產品,生產廠商或代理人應向中國國家認證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形式試驗報告)等,經批準獲得《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自2003年5月1日起開始辦理并生效。另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還規定,對上述免辦3C認證的產品范圍是第2條、第3條的產品,國內組裝廠或國內生產廠可依據自身方便向所在地國家直屬的檢驗檢疫局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免辦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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