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室內環境檢測中心站是中國室內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委員會深圳檢測機構,是經深圳市環保部門批準,并且取得了國家認可資質,是室內環境質量監測指定實驗室、國家計量認證合格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公正、權威、具有法律效應;深圳室內環境檢測中心技術力量雄厚,擁有取得國家認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美國進口的一流檢測設備,竭誠為社會各界及居民家庭提供室內環境檢測、建筑裝飾材料檢測、家具產品檢測等服務
深圳室內環境檢測中心設有室內空氣檢測科、辦公室裝修檢測科、民用建筑工程驗收科、車內空氣污染檢測科、生物科等科室;并配備了國內外先進的檢測設備和設施。主要對有害氣體甲醛、苯系物、氡、石材放射性 ,二氧化碳、微生物菌落等進行檢測,另外根據客戶的需要,深圳室內環境檢測中心除了對室內空氣進行檢測外,還對裝飾裝修材料進行檢測 。
圳室內環境檢測中心經過多年的工作經驗,本著“防治室內環境污染從源頭抓起”的原則,特為廣大客戶推出了獨特的全程監控式檢測治理服務,免費提供室內裝修污染咨詢服務。指導幫助廣大業主控制由于裝修引起的室內環境污染,引導科學消費,提倡綠色理念,營造一個健康、安全、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同時也為裝飾裝修企業、建材生產銷售企業、監理公司等單位提供技術支持,以確保客戶的室內環境質量。
居住在同一個小區的一棟樓內,小王住樓下,小劉住樓上。去年,小王重新對房屋進行了裝修,將墻壁、家具粉飾一新。本來是件挺高興的事情,卻因為小劉的一紙訴狀鬧得鄰里不和。原來,就在小王裝修后不久,家住樓上的小劉就開始出現了頭痛頭暈,四肢無力的癥狀,經醫院診斷為“有機溶劑接觸反應”。小劉遂以被小王裝修涂料揮發性氣體熏染,導致頭暈無力為由,將鄰居小王告上法院,并要求其賠償醫療費2130元。
一審法院經審查認為:小王既不能證明他在裝修時所使用的涂料不存在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又不能證明小劉經醫院診斷的“有機溶劑接觸反應”系其它原因所致,故應當向小劉承擔賠償責任。
但小王認為本案并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在裝修過程中排放了大量有害氣體,對周圍環境造成了污染或損害,而且自己使用的涂料為綠色環保產品,符合國家的環保標準,遂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受害人的損害應當與侵害人的行為存在因果關系。小劉身體不適就醫,但造成其身體不適存在多種因素的可能,雖然其被醫院診斷為“有機溶劑接觸反應”,但不能以此認定小劉身體不適是因小王家裝修造成的。
而且,小劉亦未能就小王實施了違反環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舉證證明。因此,對于小劉要求小王對其所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遂作出撤銷原判、駁回小劉訴訟請求的終審判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六庭胡法官認為小王和小劉之間的糾紛屬于一起室內裝修導致鄰居身體健康受損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該案主要反映兩個焦點問題:一是室內環境污染致使他人損害是否構成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二是室內環境污染致使他人損害糾紛案件中的責任分配。
根據《環境保護法》第41條“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可以認定。在本案中,由于小劉認為小王的居室裝修行為存在不環保因素導致空氣污染,并進而造成對其生命健康權的損害。因此,當原告小劉選擇了環境污染侵權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其次,還涉及到在類似案件當中的責任問題。從本案來看,原告小劉認為小王室內裝修存在污染行為,導致自己身體健康受損,這在定性上屬于環境污染侵權案件。由此,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小劉無需對小王的侵權行為和自己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進行舉證。
但是,作為環境污染侵權的受害人,小劉必須舉證證明兩方面:小王的室內裝修是環境污染行為,以及小劉身體健康受損的事實。但小劉僅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了自己的損害事實,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小王的室內裝修不符合環保要求,是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因此,二審法院依照*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確認原告小劉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小王存在環境污染行為,從而駁回小劉的訴訟請求。
胡法官表示,近年來有關室內環境污染的訴訟在法院屢見不鮮。雖說本案中實現了個案結果上之實質公平。但現實中,由于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的舉證問題在現實中困難重重。尤其室內裝修造成居室以外的人身體健康損害中的檢測等舉證的操作性幾乎為不可能。
拿本案來說,小王對其房屋進行裝修,有可能由于裝修不環保,有害氣體揮發導致其樓上鄰居受到身體傷害。但小劉不是裝修房屋的主人,如何有權及時委托環境監測中心等鑒定機構進行空氣檢測,從而確認環境污染的成立?而要等到訴訟中再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檢測,由于氣體已揮發,又很可能時過境遷,污染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因此,只有更加關注如何建立專門的環境民事侵權訴訟機制詳細請看網站:www.hjjcw.net.電話:0755-86297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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