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指導師考試介紹
職 業指導師是指為求職者就業、職業發展和用人單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詢、指導及幫助的人員。據了解,目前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和高等院校中普遍設立了職業指導人 員,他們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職業測評等手段,了解求職者的特點和情況,然后根據求職者的個人興趣和條件,同時結合就業市場狀況,向勞動者推薦適合的職業和工 作。從1999年開始,我國推出了職業指導師資格考試,并要求從事這一職業的人員必須在2005年前全部執業上崗。
凡參加職業指導師考試鑒定合格者,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官方網站網上查詢,是相關人員求職、任職、晉升、包括出國等法律上的有效證件,可記入檔案,全國通用。
二、職業指導師報考條件
助理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專本科在讀學生可報考;
2、中專(含高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6年以上。
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高級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2、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中級職稱,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三、考試形式
員級(四級)、助師級(三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師級(二級):分為理論知識、專業技能考試和綜合評審(論文撰寫及答辯)。采用百分制、閉卷考試形式,成績皆達60分以上為合格。
四:發證機關
中國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合社會保障部(注:證書為中英文對照,蓋人力資源合社會保障部專用章,可上網查詢,記入檔案、全國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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