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注冊步驟:查詢、準備材料、申請商標、等待商標注冊受理、等待商標初審或者駁回、初審公示后取證。
1、查詢按類別分別查詢漢字、拼音、英文、圖形,組合商標任何一個元素均可能造成商標近似;如果不考慮費用建議分開注冊。
2、2、準備材料,a、商標注冊申請書(簽字或者蓋章)、b、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c、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帶二維碼),d、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e、委托書,委托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的需要委托書。
3、申請商標,可以委托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去代辦,也可以直接去商標局辦理。
4、等待商標注冊受理,國家商標局一般3個月左右發受理通知書,收到受理通知書并不代表商標已經注冊成功,只能說明商標局已經收到該商標的申請。
5、等待商標初審或者駁回,商標初審是商標局實質審查的結果,審查完畢后結果有駁回、部分駁回、初步審定。
6、初審公示后取證,初步審定的商標經過公示期后,如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局將制作商標證,并下發領證通知,或者將商標局發給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