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口譯人員的服務標準
1. 目的: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外派翻譯的服務質量,同時考慮到外派翻譯(現場翻譯)的特殊性,特制訂本標準。
2. 定義:本標準所述的外派翻譯(現場翻譯),指商務談判、展會、工程建設、技術交流、技術和工藝引進、工業設備引進等涉外工程項目建設從立項至結束全過程中的各類口譯。
3. 現場翻譯服務質量標準
3.1 現場翻譯服務質量是譯員綜合素質的體現,評判現場翻譯的服務質量,首先要確認譯員的資質和素質。
3.1.1 譯員的資質按國家專業技術職務翻譯系列評定標準,分為助理翻譯、翻譯、副譯審、譯審。
3.1.2 譯員的資質,具有由各省、市、自治區外事部門或人事部門頒發的初級口譯證書、中級口譯證書、高級口譯證書。
3.1.3 同聲傳譯的資質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同聲傳譯證書或由各省、市、自治區外事部門或人事部門認可的同聲傳譯資格。
3.1.4 經過長期現場翻譯實踐具有3.1.1、3.1.2和3.1.3同等資質水平的譯員。
3.2 現場翻譯分類及服務質量要求 現場翻譯分為:施工現場翻譯;商務和技術合同談判翻譯;隨團出國翻譯及其它翻譯。
3.2.1 施工現場翻譯服務質量要求
熟悉現場裝置,在裝置現場就位、機電儀安裝、裝置調試、開車和驗收中,正確翻譯并及時無誤地向項目建設雙方傳達信息。
正確翻譯現場施工中項目建設雙方的各類會談紀要、備忘錄、工作日志等有關文件資料。
嚴格遵守現場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
3.2.2 商務和技術合同談判翻譯服務質量要求
熟悉項目建設的技術資料和文件,翻譯正確、忠實、嚴謹、規范。
正確校譯合同及合同附件的中英文文本,譯文忠實于原文原意。
項目建設雙方的會談情況、雙方合作意向以及合同內容要對外保密,不得泄漏給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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