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春空氣能熱泵、太陽能熱水器清洗保養、維修等全系家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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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春空氣能熱泵、太陽能熱水器維修服務說明:
一、產品保修政策
1. 保修政策期限:
- 家用型空氣能(每天除濕量在38L/D以下):整機保修3年,壓縮機保修5年(自2014年1月購起)。
- 工、商用空氣能(每天除濕量在60L/D以上):整機保修1年,壓縮機保修3年。
- 2013年之前購買的家用型空氣能:整機保修1年,壓縮機保修3年。
- 加濕機:整機保修1年。
2. 保修條件:
- 用戶需提供有效發票、保修卡或有效購機合同。
- 如產品說明書或原承諾的保修期限與用戶手中的有效承諾書有沖突,以有效的承諾書為準。
二、不屬于保修范圍的情況
1. 用戶不能提供購機有效發票、保修卡以及無出廠編碼或有涂改發票、保修卡的。
2. 用戶因自己安裝、使用疏忽、維護保養不當造成損壞的。
3. 外觀外殼部件因自然污舊者。
4. 產品因客戶使用環境引起的損壞,如在高溫高濕、粉塵過大、有腐蝕性氣體等對產品超出本身設計負荷范圍引起損壞的。
5. 因其它自然災害不可抗拒造成損壞的。
6. 因終端用戶電壓不穩定,因安裝電源電路不規范不符合國家安裝用電標準造成產品損壞的。
7. 非公司授權同意或非指定委派維修服務單位擅自拆除、改裝、維修造成損壞的。
三、包內產品換貨說明
1. 家用機自購買后7天內就出現機器故障,經確定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2. 家用機自購買后15日內,經確定是屬主要性能故障(壓縮機、制冷系統)引起不能正常使用時。
3. 家用機自購買1年內且保修范圍內連續發生主要性能故障2次以上的,仍不能排除主要性能時。
四、其他說明
對于超過保修期限的產品以及處理品,以及超過15天內對于產品能修且不符合退換條件的用戶堅決要求退換的一律按照自購買日期起收取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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