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壺表面起裝飾作用的文字,用以表明它產(chǎn)生的年代、制作者和使用者等諸多因素,這同樣是斷代認識上應當借鑒的依據(jù)之一。不同的時代刻款銘字的部位和方法都有所不同。在書體上,明代都為楷書,到了清代早期楷書、篆書并用,而后期則以篆書為主。在紫砂壺的蓋內(nèi)、壺底或把根處都刻有制壺人的落款。許多研究人員和紫砂愛好者、收藏者都十分重視器物上有沒有名家款識,就像人們見到一件精美絕倫的瓷器首先要翻過來看看底部有沒有官窯款識一樣,認為凡是沒有書款的作品其藝術(shù)價值是要大打折扣的。但是故宮博物院舊藏的紫砂器則是個例外,藏品中尤其是前期器物許多都沒有款識,不能以有無款識而論其價值。這些無款器物的制作工藝和精美的程度與大家陳鳴遠、項圣思、惠逸公、邵友蘭等名家款的作品相比*對沒有絲毫的遜色,相反有些則更勝一籌。由于紫砂藝人印章材料堅固,名人的印章一般可以沿用若干年,甚至終生都在使用,應該說印章
買家構(gòu)成
匯聚全球華商、財團的雄厚財力,同時整合文化界、收藏界、相關(guān)媒體以及書畫藝術(shù)創(chuàng)作群體等資源。積累了大批國內(nèi)外買家,遍及涵蓋各行業(yè)。買家構(gòu)商界人才,收藏大家,職場精英,各銀行大客戶,各企業(yè)商會成員,海外僑胞商會,賽車俱樂部、游艇俱樂部、高爾夫俱樂部會員、私人會所會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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